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上海市普通发票
有奖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
(沪地税稽[2002]7号)
各区县税务局,各财税分局:
发票管理是税收依法计征的重要基础,是新《征管法》赋予税务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责。试行普通发票有奖管理是强化税收征管,营造纳税人诚实守信、自觉纳税的良好氛围,推动本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鼓励市民协税、护税的积极性和增强社会公众纳税意识的有效途径。现将经市政府原则同意的《上海市普通发票有奖管理试行办法》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政策执行、掌握口径和工作要求等提出具体实施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组织领导
市地方税务局成立发票管理改革领导小组和发票管理改革工作办公室,统筹指导和综合协调普通发票有奖管理改革工作。
各区县税务局,各财税分局应相应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办公室,认真组织普通发票有奖管理的实施。
二、实施普通发票有奖管理的作用
(一)促进经营者自觉使用合法凭证,正确记账和核算,增强诚信,准确申报依法纳税。同时,为税务机关逐步实行查账税收征收方式奠定基础。
(二)为落实国家税务总局有关安装税控装置、增强发票防伪手段、推进税务部门信息化建设等要求,创造有利条件,进一步控制税源、堵塞税收征管漏洞。
(三)进一步拉动内需,促进消费,提高市民消费积极性。同时通过“开奖”的经济手段,鼓励消费者索要发票,既有利于维护消费者自身的权益,又有助于调动社会力量协税、护税,推进税收法治的全社会监督。
(四)积极推广使用与银行卡、POS机连接的税控收款机,既能最终取消手开式发票,也能推进本市银行卡产业的发展。
(五)进一步加强营业税等税收的征收管理。
三、普通发票有奖管理的概念
所谓普通发票有奖管理,特指税务机关为加强税收征管,堵塞漏洞,对个人消费行为较多、现金交易量较大的部分行业,引入使用有奖普通发票,并通过对该发票的“布奖”、“刮奖”、“摇奖”、“兑奖”等程序鼓励消费者在消费行为发生后,向经营者索要并取得由上海市地方税务局统一监制的《上海市定额专用发票》和《上海市服务业统一发票(家庭装饰专用)》(税控收款机打发票,下同),采用“刮开式”即开即中奖和定期“摇奖”中奖的方式得到税务机关现金奖励的一种特定的
发票管理办法。它包含了有奖普通发票的适用范围、计划印制、发票防伪、发票布奖、兑奖办法、兑奖资金、核定程序、发票承印企业安全、纳税人申请使用及发票领购等多个环节的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