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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重大项目建设管理的若干意见

  四、加强重大项目建设的领导,努力提高组织程度
  1.加强重大项目建设的工作力度。把重大项目建设放到重要位置来抓。各地区、各行业对重大项目建设实行一把手负责制,要把重大项目进展情况、投资计划完成情况的好坏作为考核政绩的重要依据。市重大项目建设领导小组由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分管市长任副组长,有关综合部门主要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重大项目建设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发展计划委员会。各市(县)、区和重点行业都要成立重大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市重大项目办公室要进一步担负起计划安排、情况收集、组织协调、管理服务等工作,定期组织活动,分析、检查、考核项目实施的进度,协调解决建设中均问题。层层建立目标管理责任制,做到年初定计划、全年抓落实、年底抓考核,一级抓一级,把工作目标落到实处。加大考核奖惩力度,市政府建立重大项目建设考核奖励基金,对重大项目建设作出贡献的部门和单位给予奖励。各综合部门、主管部门和建设单位对项目建设要做到有布置、有检查、有考核。
  2.建立重大项目建设工作网络。市(县)、区重大项目组织管理工作由本地区计划、经贸部门牵头,明确具体责任科室和责任人。市经贸、外经、建设、交通、公用事业、房管、水利、农林、供电、电信、各资产经营公司、重点企业集团等部门要明确重大项目建设的分管领导、责任处室和联系人。其中,工业方面的重大项目由经贸委,利用外资方面的重大项目由外经局,城市建设方面的重大项目由建设局,社会事业、服务业、农业水利方面的重大项目由发展计划委员会负责汇总并牵头协调建设中的有关问题。工作网络体系成员主要承担下列任务:向市重大办提供本地区、本部门年度重大建设项目和储备项目;根据市政府确定的重大项目年度安排意见,对建设情况跟踪管理,协调解决建设中的矛盾和问题;做好重大预备项目的挖掘培育工作,协助项目业主推进项目前期工作;每月汇总重大建设项目、重大建设预备项目进展情况并填报相关报表;总结工作经验,提出工作意见。
  3.努力营造重大项目建设的良好环境。一要抓紧制定城市建设总体规划。明确城市的定位和方向;加快编制城市产业分工和布局的指导意见,引导和鼓励更多的重大项目尽快建设。二要进一步完善重大项目建设的配套政策。尽快完善城市土地使用和管理的有关配套办法,中心城规划区水电气管理办法、项目招投标管理办法等一系列政策措施。三要研究建立城市建设投融资体制。强化预算内、外资金的管理,扩大外资的利用,推进国有资产的置换,增加土地招标拍卖收益,吸引社会资金的投入,尽快形成全社会参与的多元化城市投入机制。四要制定无锡市重大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对重大项目建设在计划制定、职责分工、项目管理、保障措施、考核奖惩等各方面加以规范,在土地使用、银行贷款、税费收缴、用工管理等方面给予政策扶持,鼓励重大项目建设。五要改变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对项目审批,能会办的尽量会办,能减少环节的尽可能特事特办,综合部门和主管部门要加强协调,搞好服务,对重大项目建设做到尽心、尽力、尽职,跟踪管理、定期上门办公,解决建设中的问题,为重大项目建设提供优质服务,营造良好投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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