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西安市物价局关于调整周至县自来水价格的批复

西安市物价局关于调整周至县自来水价格的批复
(市价工农发[2002]249号 二00二年九月二十八日)


周至县物价局:
  你局《关于调整自来水价格的报告》(周价发[2002]19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县自来水价格作以下调整:居民生活用水由0.90元/立方米调至1.10元/立方米;行政事业用水由1.10元/立方米调至1.50元/立方米;工业用水为1.60元/立方米;经营服务行业用水由1.50元/立方米调至2.10元/立方米;特种行业用为3.30元/立方米。
  特种行业用水的范围包括:机动车辆冲洗,游泳场馆、水上游乐园;婚纱摄影、美容美发业、桑拿、冲浪、浴足等洗浴业;酒吧、茶秀、咖啡厅、卡拉OK等休闲娱乐业。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