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核工业地质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七)安防保卫处
  负责全局安全生产、职业安全卫生、放射性辐射防护、放射性环境保护的管理和监督检查;负责放射性材料、物质、设施的管理和放射性矿产废渣的治理工作;负责对局属各单位医疗卫生单位进行宏观管理工作;负责对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保卫、消防工作进行业务指导;负责局系统职工有关证件的管理工作。
  (八)人事教育处
  负责拟订全局人事、劳动、工资及职工福利等管理制度、规定并组织实施;参与拟订局改革规划、方案,负责推进人事、劳动、工资及保险等项改革;负责人才需求预测、人力资源开发、职工教育培训以及全局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职业技能考核鉴定工作;负责全局队伍调整和机构编制工作;负责局劳动鉴定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九)政治工作部
  负责局属单位领导班子建设;管理机关处级干部和局属单位的领导干部,负责后备干部的考察和培养工作;负责管理局属单位党建工作;负责全局的宣传、思想政治工作,组织和指导局属单位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共青团及青年工作。
  (十)审计处
  负责全局内部审计工作;制订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对局属单位法人代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协同有关部门对违犯财经纪律的案件进行审计;参与经济管理、财务会计等方面规章制度的制订。
  (十一)核工业西北放射性矿产地质管理办公室
  协助中国核工业地质局管理放射性矿产资源储量和放射性矿产地质档案资料;参与国土资源大调查与组织区域性放射性环境调查;负责计量模型、标准源等放射性材料和物质的管理以及废渣治理的管理工作;受中国核工业地质局的委托,协助管理北西部地区中国核工业地质局所属单位的有关工作。
  机关党委按党章规定设置。
  纪检、监察机构按有关规定设置。
  三、人员编制
  陕西省核工业地质局机关事业编制70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1名副局长兼总工程师);处级领导职数24名(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
  四、直属事业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局机关直属事业单位调整后设置4个:
  (一)局机关后勤服务中心,事业编制18名,经费全额拨款,处级建制;
  (二)局机关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所(局离退休工作办公室),事业编制10名,经费全额拨款,处级建制;
  (三)局档案馆,事业编制4名,经费全额拨款,处级建制;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