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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实施细则(试行)

  3. 胃溃疡和十二指肠溃疡已愈合,一年内无出血史,一年以上无症状;胃切除二分之一以下或部分肠切除术后一年无复发,无后遗症,不影响功能者。
  4. 既往无肝炎病史,肝在肋缘下2cm以内,质软无压痛,脾在肋缘下1cm以内或肝脾同时触及,但肝功能、B超检查和乙肝化验结果(见附件一)正常者。
  5. 患急性肝炎已经治愈一年,迁延性肝炎已经治愈2年;乙肝五项检查中单纯表面抗体(HBsAB)阳性、表面抗体及E抗体(HBeAB)同时阳性、单纯表面抗原(HBsAG)阳性,而肝功能均正常者。
  6. 甲状腺机能亢进治愈后一年无症状和体症者。
  7. 急性肾炎、急性肾孟炎经治愈后达一年,无症状和体症、尿蛋白阴性,尿镜检正常者。
  8. 风湿性关节炎治愈后一年,无症状,化验正常者。
  9. 中心30度周围视野,矫正视力两眼均为4.9以上,视功能正常者。
  10. 血压在下列范围内者:
  收缩压 12.00—18.66Kpa (90mmHg—140mmHg)
  舒张压 6.00—12Kpa (60mmHg—90mmHg)
  11. 男性身高1.60米、体重48公斤以上;女性身高1.50米、体重42公斤以上。
  第十三条 除本章第十一条 、十二条 规定的体检标准外,有其他疾病或生理性缺陷者,是否视为体检合格,由政府人事部门同卫生部门根据职位的要求研究确定。
  第十四条 录用人民警察的体检标准有以下特别要求:
  1. 身高:女性1.58米以上,男性1.68米以上;
  2. 视力:双眼裸视5.0以上;
  3. 肝功能正常,乙肝表面抗原HBSAg、乙抗原HBeAg、乙抗体HBeAb、核心抗原HBcAb阴性、表面抗体HBSAb阴性或阳性。

第四章 体检要求

  第十五条 考生须按时参加体检。对无正当理由又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考生,按自动弃权处理。考生应服从体检工作人员和医生的引导和检查。
  第十六条 体检医院须选派原则性强、思想作风好、业务精的医生承担体检工作。体检医生应提前熟悉录用国家公务员的体检规定及标准,做好体检前的一切准备工作。
  第十七条 体检医生须以高度的责任感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做出客观、公正、准确的体检结论。结论的字迹要清楚、明确,不得涂改。体检工作人员要配合医生组织好体检。
  第十八条 体检医生和工作人员与考生如有《国家公务员暂行条 例》第六十一条 所列亲属关系的要进行回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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