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物价局关于核定茶店子客运站收费标准的函
(成价函[2002]271号 2002年10月21日)
成都金牛运业有限责任公司:
你司《关于申请茶店子客运站收费标准的报告》收悉。为提高客运档次,为旅客创造舒适、安全的候车环境,你公司投资修建了茶店子客运站,该站达到了一级车站的标准。根据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交通厅川价工(2002)206号文的有关规定,为有利于车站的运行和发展,经研究,同意将该站的收费标准核定为:
1、旅客站务费:30公里以内的0.5元/票,30公里以远(含30公里)2.00元/票。
2、客运代理费:按客运运费的8.5%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