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物价局关于调整崇州市渔业用水价格的通知
(成价农[2002]258号 2002年10月18日)
崇州市物价局:
你局崇价发[2002]27号《关于调整崇州渔业用水费征收标准的请示》收悉。你市农、渔用水属都江堰灌区,按照成都市物价局成价消[2001]49号文《关于成都市二00一年都江堰、玉溪河、通济堰灌区农业用水价格的通知》规定,参照养鱼业的产值及年用水量,并考虑到养殖户的实际承受能力,现核定崇州市渔业用水价格标准为:精养鱼塘(即通过世行贷款修建的)每亩45.00元,非精养鱼塘(即农户自筹资金修建的)每亩3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