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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物价局关于公布衣着类商品市场平均差价率的通知

青岛市物价局关于公布衣着类商品市场平均差价率的通知
(青价信[2002]214号 2002年10月23日)


各市、区物价局,各有关单位:
  为制止经营衣着类商品牟取暴利,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根据《青岛市制止牟取暴利暂行规定》(市政府令第43号),现将我市近期衣着类商品市场平均差价率公布如下:
  1、服装类商品市场平均差价率为:30%;
  2、鞋帽类商品市场平均差价率为: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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