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夹
法搜网首页
青岛市物价局关于公布衣着类商品市场平均差价率的通知
青岛市物价局关于公布衣着类商品市场平均差价率的通知
(青价信[2002]214号 2002年10月23日)
各市、区物价局,各有关单位:
为制止经营衣着类商品牟取暴利,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根据《
青岛市制止牟取暴利暂行规定
》(市政府令第43号),现将我市近期衣着类商品市场平均差价率公布如下:
1、服装类商品市场平均差价率为:30%;
2、鞋帽类商品市场平均差价率为:30%;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
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
法搜 CopyRight © 2008
www.fso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