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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物价局关于修改公布省编中小学教材定价文件的通知

湖北省物价局关于修改公布省编中小学教材定价文件的通知
(鄂价农工[2002]201号 2002年10月11日)


各中小学教材出版、发行单位:
  根据省政府清理规范性文件要求和《国家计委、教育部、新闻出版总署关于印发中小学教材价格管理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1]945号)、《国家计委、财政部、新闻出版总署关于中小学教材印张中准价等有关事项的通知》(计价格[2001]1775号)规定,决定对《省物价局关于重新核定中小学教材价格的补充通知》(鄂价农工[2001]287号)进行修改,现将修改后的内容通知如下:
  一、正文印张价格。787×1092毫米纸张规格教材印张单价(省编)见附表一;890×1240毫米纸张规格教材印张单价(省编)见附表二。
  二、封面、插页价格(787×1092毫米纸张规格,不含税价格)。32开封面(含封底)157克铜版纸每个0.336元,120克胶版纸每个0.195元,封面覆膜每个另加0.177元;16开封面依此加价1倍。32开插页(彩色)105克铜版纸每页0.142元,80克胶版纸每页0.071元;16开插页依此加价1倍。
  三、省教育出版社出版的《小学社会》按鄂价农工函[2001]120号文件规定的价格执行;省美术出版社出版的中小学美术教材(城市版),省科技出版社出版的小学《实验教学》,省教育出版社《初中英语听力训练》所配磁带,按鄂价农工函[2002]73号文件规定价格执行。
  四、850×1168和880×1230毫米纸张规格教材印张单价和封面、插页价格,以及其他有关问题严格按照《省物价局关于重新核定中小学教材价格的通知》(鄂价农工[2001]286号)规定执行。
  五、有关部门和各中小学教材出版单位要严格执行鄂价农工[2001]286号文件和上述各项规定。凡违反规定的,由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按照《中小学教材价格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查处。
  六、上述规定价格适用于从2002年春季起出版发行的有关教材。鄂价农工函字[2001]27号、鄂价农工函字[2001]28号、鄂价农工函字[2001]29号文件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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