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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建设厅关于公布全省城市规划编制单位资质核定结果的通知

辽宁省建设厅关于公布全省城市规划编制单位资质核定结果的通知
(2002年10月11日)


各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局(处)、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
  根据《城市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84号)和建设部《关于对城市规划编制单位开展资质核定及换证工作的通知》(建规[2001]46号)精神,全省城市规划编制单位核定工作从2001年4月份开始,经本单位自检、申报、专家组审核、上网公示,省建设厅批准五个阶段,截止2002年9月底已基本结束。通过国家建设部核准的甲级城市规划编制单位6家,省建设厅核准通过的乙级城市规划编制单位20家,丙级城市规划编制单位41家,暂定丙级城市规划编制单位13家,限期一年整改的丙级城市规划编制单位11家,本次不予核定规划资质的18家,现将核定结果通知如下:
  一、通过建设部核准合格并予更换甲级规划资质证书的单位
  1 辽宁省城乡建设规划设计院
  2 沈阳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3 大连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4 鞍山市城乡规划设计院
  5 抚顺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6 锦州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二、通过省建设厅核定乙级城市规划资质的单位(排名不分先后)
  1 本溪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2 丹东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3 营口市城市规划设计院
  4 阜新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5 辽阳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6 盘锦市城市规划设计室
  7 铁岭市规划设计院
  8 朝阳市规划设计院
  9 葫芦岛市规划设计院
  10 瓦房店市规划设计院
  11 庄河市规划建筑设计研究院
  12 大连开发区规划建筑设计院
  13 大连市建筑设计研究院
  14 大连市民用建筑设计院
  15 海城市规划设计院
  16 沈阳建筑工程学院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17 辽宁九三规划设计公司
  18 鞍钢集团设计研究院
  19 鞍钢集团矿业设计院
  20 辽宁辽河石油工程有限公司
  三、通过省建设厅核定丙级城市规划资质的单位
  1 普兰店市规划设计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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