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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加大农业信贷投入支持我市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的意见》的通知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加大农业信贷投入
支持我市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的意见》的通知
(哈政办综[2002]72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委、办、局: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农委、畜牧局、农行省分行营业部、农发行省分行营业部、市农村信用联社《关于加大农业信贷投入支持我市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的意见》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00二年十月十六日

关于加大农业信贷投入支持我市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的意见


  为增加农业信贷投入,优化农业信贷结构,促进全市农业农村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根据《黑龙江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农委等部门〈关于加大农业信贷投入支持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意见〉的通知》(黑政办发[2002]34号)精神,结合我市农业经济发展和农村金融市场实际,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大农业信贷投入,努力清收陈欠贷款
  农行省分行营业部、农发行省分行营业部、市农村信用联社要从全市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实际需要出发,进一步强化资金组织能力,加大农业信贷投入规模。2002年,全市要实现发放农业贷款40亿元,其中粮食收购贷款24亿元,比上年增加22.09%。今后一个时期,全市农业贷款投放总量要力争每年增长10—15个百分点,农户贷款面力争达到80%,两年内消灭应得未得贷款死角。
  要大力筹措资金,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吸收储蓄存款。2002年全市农村信用联社要新增储蓄存款6亿元,比上年增长12%,农行部门要新增各项存款13亿元,比上年增长12%,并努力向国家有关部门争取支农再贷款。要加大盘活不良贷款的力度。各金融单位要根据呆坏帐的资金大小、帐龄长短、清收的难易程度等制定清收计划,并抓好组织落实。农行部门要进一步转变观念,深化改革,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对不良贷款实行专项清收和处理。农村信用社部门要成立专门机构,配备得力人员负责清收。各级政府要对各级金融单位的资金清收工作给予积极支持与协助,加强领导,加大工作力度,配合有关单位通过法律、行政手段完成清收工作。特别是要抓住当前农村费税改革和化解村级债务的有利时机,积极分解落实乡村统贷,并督促回收,确保清收工作取得实效。2002年,全市要清收、盘活不良贷款8.5亿元,其中农行部门6亿元,农村信用社部门2.5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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