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理和汇总有关材料,针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认真分析研究我市房地产市场形势,深入剖析市场秩序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整章建制工作,调整和完善有关政策措施。使房地产开发投资、建设、经营、消费逐步步入规范化制度化轨道,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
四、几点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区(市)县及各有关部门要从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房地产市场发展与人民日常生活、经济和社会发展、城市形象地位的密切关系,对一方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影响;充分认识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艰巨性,真正把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把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工作分工细化、量化,分解到有关部门,落实到责任人员。各部门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坚决杜绝政出多门,互相推诿扯皮现象的发生,确保此项工作扎实深入地开展下去。
(二)开展专项举报工作,认真处理消费者投诉和上级督办事项
各区(市)县、各部门要尽快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和举报投诉电子邮箱。安排专人负责受理举报投诉,处理上级督办事项,做到件件有登记、有处理、有答复。市整顿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领导小组办公室举报电话为 028-86632515;电子邮箱为chengdufdc@163.com。
(三)加强资质动态管理,建立完善市场准入和清出制度
严格按照《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以及中介服务、物业管理的有关规定,建立并实行市场行为积分制度和业绩公示制度(具体办法另行通知)。将房地产开发企业和相关从业机构的市场行为进行登记,实行扣分和加分。并与资质(资格)日常管理和年检挂钩,作为资质等级升、降和市场准入清出的重要依据。加分较多和扣分达到或超过规定限度的企业,将在公众网络或新闻媒体分别公示,让社会知晓和监督。
(四)加强宏观调控,规范政府行政行为
要加强对房地产市场的宏观调控和分析,建立房地产开发市场预警预报机制。通过发布市场分析报告等信息,一方面合理引导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理性投资行为,另一方面正确引导居民的住房消费。
推广电子政务,实行政务公开。将企业资质、从业人员资格、建设手续审批备案等程序、审查要件、办事时限和收费标准等内容在互联网上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