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四川省交通厅、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关于省道206线遂筠路黄沙至大麦坝、高县至筠连横山子段改建后收取车辆通行费的批复

四川省交通厅、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
物价局关于省道206线遂筠路黄沙至大麦坝、
高县至筠连横山子段改建后收取车辆通行费的批复
(川交公路[2002]210号 二00二年十月二十一日)


宜宾市交通局、财政局、物价局:
  你们《关于省道S206线遂筠路黄沙至大麦坝段、高县至筠连横山子段收取车辆通行费立项的请示》(宜市交(2002)35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省道S206线遂筠路宜宾境段全长156.3公里,其中:黄沙至大麦坝27.78公里,高县至筠连横山子37.09公里,分别与已批准实施收费的南溪牟亭至黄沙、大麦坝至柏溪、宜宾至高县段相连。黄沙至大麦坝、高县至筠连横山子段公路经宜宾市计委宜计综(1999)688号和省计委川计交邮(1998)1285号文件批准立项,按二级公路、水泥砼路面改建。经省交通厅公路局交路工(2001)122号、[2001]264号和(2002)42号文件批复,工程概算总投资为11439万元,其中:黄沙至大麦坝段27.78公里投资为5990万元(无偿投入2560万元,有偿投入商请银行贷款3430万元);高县经筠连至横山子段37.09公里投资为5459万元(无偿投入2010万元,有偿投入部分商请银行贷款3449万元)。根据《四川省贷款、集资修建公路、桥梁、隧道收取车辆通行费管理办法》,经省交通厅、财政厅、物价局审查,该项目符合国家有关贷款、集资修建公路的政策规定,同意按收费还贷公路立项,待工程交工验收后,经审查批准收取车辆通行费,用于偿还贷款。该两段公路建成后,不新增收费站,由你市在省道S206线现有站点中统一调整,并实施统一收费管理。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