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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成立江苏省文化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的通知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成立江苏省文
化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的通知


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为加快文化大省建设步伐,进一步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壮大我省文化产业和繁荣文化事业,借鉴国内外发展文化产业的成功经验和有益做法,积极改进文化专项资金的运作方式,省政府决定成立江苏省文化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江苏省文化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是省政府出资设立并被授予国有资产投资主体的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承担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对其投资企业行使国有资产出资者职能,按投入企业的资产额享有出资者的资产收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权利。
   二、江苏省文化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主要从事文化产业项目的投资建设和经营管理,包括项目投资和管理,项目建成后的资产收益管理、产权监管、资产经营、资本运作等,不行使行业和行政管理职能。
   三、原则同意《关于设立江苏省文化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的总体方案》。公司要按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构建规范的母子公司体制。
   四、江苏省文化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的初期注册资金由省财政从省宣传文化专项资金中安排4000万元,办理工商登记。今后逐年增加投资,可根据需要办理相应的注册资金变更手续,并加强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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