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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关于切实开展我市服务业统计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在全市服务业工作会议上,市政府明确提出:要强化服务业统计工作,建立健全服务业发展的监测、预警、预测和信息发布工作,发挥信息导向作用。我市的服务业发展,已经渗透到各个行业、各个领域,成为经济发展的新的增长点。因此,全方位、多角度地反映服务业发展,已经成为政府统计和部门统计的一项迫切而重要的统计工作内容。必须进一步强化政府综合统计和部门统计功能,整合政府综合统计与部门统计力量,形成一整套能全面反映我市服务业发展的统计方法制度,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提升统计工作水平。
  关于政府综合统计和部门统计的职责分工,《统计法》和《统计法实施细则》以及《部门统计调查项目管理暂行办法》都做了明确规定。我市在《无锡市统计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文件中,对协调政府综合统计与部门统计之间的关系,明确各自的职责方面作了详细的规定。
  政府综合统计与部门统计作为政府统计的两个重要组成部分,必须相互配合,互相促进,共同发展。这其中,政府综合统计与部门统计的分工协作是一个核心问题,必须在坚持“整体、协力、互补、共享”的原则下协调发展。所谓整体,就是说不管是政府综合统计还是部门统计,工作的目的都是为政府管理服务,应该把它们连成一个整体,分为主干和支干,作为一个有机整体,发挥出的系统功能就会远远大于部分功能之和;所谓协力,就是说综合统计和部门统计之间,部门和部门之间都要互相支持,密切配合,通力协作;所谓互补,就是要明确职责,科学分工,互通有无,相互补充,避免或减少重复与交叉;所谓共享,就是指各部门要建立正常的资料互通渠道,提高资料交换效率,最大限度地实现信息共享。
  总的来说,政府综合统计部门,部门统计作为政府统计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共同目标是完成国家统计调查、部门统计调查和地方统计调查任务,为政府、社会和各有关部门提供准确可信、及时完整的各类统计数据。
  三、明确服务业统计范围、对象及要求
  服务业统计范围和对象:全市行政区划范围内所有从事农、林、牧、渔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水利、环境资源与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教育业,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国际组织生产经营和业务活动的全部法人单位及所属的产业活动单位,以及其他行业中从事上述服务业行业生产经营和业务活动的产业活动单位,还包括全部从事服务业生产经营和业务活动的个体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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