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家庭学习的主要形式
创建学习型家庭要紧密结合我市家庭文化建设实际,突出家庭特点,循序渐进,务求实效。
(一)深化读书活动。读书是学习知识的重要手段。要在全市家庭中开展以“读书明志、读书成才”为主题的新世纪家庭读书活动,倡导每人每年至少读一本新书。要通过定期向社会推荐百本优秀家庭读物、评选表彰爱书家庭、爱书楼院,开展家庭图书交流大集、读书演讲比赛等活动,引导并鼓励家庭读好书、用好书,增强学习的效果。要重视家庭文化智力投资,通过开展学习型家庭读书日、优惠购书活动,引导健康科学的家庭文化消费。
(二)实施上网工程。我们已经进入信息时代,互联网已经成为广大家庭学习知识、沟通信息的重要平台。要大力推动网络技术在家庭生活、学习、工作等方面的应用,鼓励家庭成员从互联网上获取丰富的信息资源,促进家庭学习的网络化、信息化和全面化。要倡导家庭文明上网,自觉抵制不健康的网上信息内容。通过上网学习,进一步开阔家庭成员的眼界,扩大知识面,掌握新技术。
(三)通过媒体学习。大众传媒是我们掌握国内外形势和时事政治的重要媒介,也是我们了解人生百味、增强艺术修养的重要工具。要引导和组织家庭学会利用各种媒介,通过读书看报、观看优秀影视节目等方式学习各方面的知识。要善于吸取其中有益的营养,在潜移默化中学到知识、受到启发、得到提高。
(四)进行互动学习。交流沟通、互动学习是人们获取信息、相互促进的重要途径。要发挥巾帼文明队的作用,成立学习型家庭宣讲团,深入社区继续开展参与式培训。要倡导家庭互动式学习,积极创办家庭学习沙龙、家庭学习角、家庭学习论坛等,发动广大家庭结合家庭学习的心得体会展开讨论,交流成果,相互学习,共同进步。
(五)展示学习成果。要通过定期开展“爱祖国、爱社会主义、爱家乡、爱青岛”读书演讲比赛、家庭诗词朗诵会、“家家乐”健身展演、家庭艺术展示比赛等形式,全面展示家庭学习的成果,展示各类特色家庭的风采,在全市家庭中形成浓厚的比学赶超学习氛围。
五、创建学习型家庭的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工作责任制。要将学习型家庭创建活动列入全市精神文明建设的整体规划中,与创建学习型城市、学习型社区、学习型机关进行统一部署。各区市、各单位要根据本意见的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意见,落实工作责任,细化工作措施,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要充分发挥各级“五好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协调指导小组的作用,加强对创建学习型家庭活动的领导,认真做好对各市区、各行业学习型家庭创建活动的组织、协调、指导、管理等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