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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妇联关于创建学习型家庭的实施意见

青岛市妇联关于创建学习型家庭的实施意见
(妇发[2002]37号 2002年11月4日)


青岛市妇联
  为进一步深化“五好文明家庭”创建活动,提高家庭成员的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提升家庭的整体文明程度,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建设学习型城市的意见》要求,现就青岛市创建学习型家庭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及目标
  创建学习型家庭是我市创建学习型城市的重要组成部分,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促进家庭成员的全面发展和家庭生活质量的显著提高为目标,在全社会叫响“知书达理,知书达富,知书达睦”和“生活学习化,学习生活化”两个口号,引导广大家庭成员树立终身学习的意识,培养浓厚的学习兴趣,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探索科学的学习方法,充分整合和利用现有的家庭学习资源,提高家庭学习的质量和效果,努力实现家庭生活学习化、家庭成员知识化和家庭教育科学化。到2008年我市创建学习型家庭的具体创建目标如下:
  ——家家学习、人人学习的良好风气基本形成。学习成为家庭成员的自觉行动,成为家庭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成为生存与发展的第一需要。
  ——家庭学习向制度化、规范化发展。绝大多数街道、社区、村居设有家庭文化活动场所,充分整合和利用各种教育资源,经常性地开展家庭学习交流活动。
  ——家庭成员的政治思想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身体心理素质明显提高,学习意识、创新意识明显增强,工作能力、竞争能力不断提升,逐步向知识型、复合型的人才方向发展。
  ——家庭文明程度进一步提高,健康、科学、文明的家庭生活方式普遍建立,家庭生活环境明显改善,家庭文化氛围日益浓郁,家庭生活质量和品位稳步上升。
  二、创建学习型家庭应积极倡导的理念
  (一)终身学习,不断成长的理念。家庭成员要适应知识经济时代发展的需要,牢固树立终身学习的意识,自觉培养良好的学习习惯,从生活中学,从工作中学,从书本中学,从社会实践中学,学会生活,学会生存,学会创新,学会发展,在学习中提高,在学习中成才。
  (二)互动学习,资源共享的理念。家庭成员都要重视并参与学习,互相启发、互相帮助、互相交流、互相激励。父母要带头学习,为子女树立学习的榜样,带动和影响子女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使学习成为每个家庭成员的自觉追求。倡导家庭成员共享学习的成果,培养共同的学习兴趣,不断增强学习的内动力。
  (三)因人而异,学以致用的理念。家庭成员要做学习的有心人,要根据各自的工作和学习实际,本着“缺什么,补什么,学什么”的原则,有针对性地确定各自学习的内容与方法。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自觉地将所学到的知识,用于指导工作和生活实践,不断提高自己的知识水平与工作能力,为我市的两个文明建设做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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