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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预防松材线虫病工作的通知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
做好预防松材线虫病工作的通知
(琼府办[2002]67号)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有关单位:
  随着林木、木材流通的日益活跃,已在海南岛周边省、区相继发生的松材线虫病对我省构成严重威胁。为切实做好防范工作,努力将该虫阻止于省界之外,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松材线虫病预防和除治工作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2]5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经省政府同意,特作如下通如:
  一、提高认识,加强对预防松材线虫病工作的领导
  松材线虫病是世界上最具危险性的森林病害,寄主植物感染松材线虫病后40天即可死亡。松材线虫病已先后在我国南方10省、区发生,对这些省、区森林资源造成了严重破坏。我省松树面积4.267万公顷,占用材林面积的14.4%;松树活立木总蓄积量372万立方米,占用材林活立木总蓄积量的23.2%。松树不仅为我们提供了重要的用材来源,而且还能提供生产松香的松脂,其经济效益、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十分显著。近年来,我省松木及其制品的进出岛量不断增加,松材线虫病传入的危险性势必随之加大。2001年,海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在海口口岸从日本进口的机械设备木质包装箱上截获到松材线虫活体。当前我省防范松材线虫病传入工作面临的形势异常严峻。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从保障生态省建设顺利进行,保障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高度,对预防松材线虫病引起足够重视,把其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防治任务,明确防治责任,并在财力、物力等方面给予支持和保证。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并加强协作,紧密配合。林业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制定防治预案,加强指导督促,及时沟通情况,狠抓各项措施的落实。
  二、做好松材线虫病疫情普查、监测和除治工作
  根据全国的部署,为摸清我省是否已有松材线虫病传入或发生,今年冬季要开展全省松材线虫病疫情普查。普查以各市、县自查为主,省抽查为辅。以松科植物及其制品为主要普查对象,重点是外来植株和制品。各市、县要严格按照国家林业局制定的有关松材线虫病的管理规程开展普查,省林业局要搞好技术培训,加强技术指导。发现疫情则要立即上报。各市、县普查结果于12月底前报省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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