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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规划局关于发布上海市地方标准《户外广告设施设置技术规范》的通知

  e)在大量车流集散的公共建筑出入口两侧各5m范围内设置的;
  f)在内环线以内,设置铁皮、木条等制作的简陋广告(围护建筑工地的除外);
  g)其他妨碍生产或者人民生活,损害市容市貌或者建筑形象的。
  7.4 有下列利用行道树或者损毁绿地的情形之一的:
  a)依附于行道树或者影响行道树生长的;
  b)影响绿化生长的;
  c)直接遮挡绿化景观的;
  d)其他利用行道树或者毁损绿地的情形。
  7.5 在国家机关、文物保护单位和名胜风景点的建筑控制地带不得设置广告设施:在历史文化风貌区内和在优秀历史建筑上设置广告设施按照《上海市历史文化风貌和优秀历史建筑保护条例》第二十条、第二十八条规定执行。

  附录A(规范性附录)

上海市户外广告设施设置管理的重要地区和重要道路范围



  重要地区
  1 外滩地区 黄浦江和太平桥以西,东大名路以南,中山东一、二路以东,新开河路以北
  2 人民广场地区 西藏中路以西,武胜路以北,黄陂北路以东,人民公园及其以南
  3 铁路上海站地区 东至大统路,西至恒丰路,南至天目西路,北至中兴路
  4 徐家汇地区 南至中山西路、中山南路,东至天钥桥路,北至华山路、衡山路,西至漕溪北路、虹桥路
  5 豫园地区 方浜中路以北,安仁路以西,河南南路以东,人民路以南
  6 陆家嘴金融贸易中心区 东昌路以北,浦东南路以西,黄浦江以东,以及浦东大道以北、昌邑路以南、即墨路以西、浦东南路以东
  7 虹桥国际机场 规划红线范围内
  8 浦东国际机场 规划红线范围内
  9 南浦大桥、杨浦大桥 包括引桥、桥体
  10 苏州河地区 苏州河恒丰路桥以东两岸各一个街坊
  重要道路
  1 南京(东、西)路 中山东一路——延安西路
  2 中山东二路、中山南路 新开河路——南浦大桥引桥口
  3 淮海(东、中、西)路 人民路——新华路
  4 西藏(中、北)路 北京东路——淮海东路
  5 四川北路 北苏州路——东江湾路
  6 衡山路 桃江路——肇家浜路
  7 华山路 愚园路——常熟路
  8 新华路 淮海西路——延安西路
  9 虹桥路 沪青平公路——肇家浜路
  10 机场路 虹桥路——虹桥国际机场入口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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