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交通厅、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关于
仁(寿)富(加)路延长收取车辆通行费期限的批复
(川交公路[2002]218号 二00二年十月三十日)
眉山市交通局、财政局、物价局:
你们《关于仁寿至富加路水泥路延长收费期限的请示》(眉山交呈(2002)70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仁(寿)富(加)路全长20公里,二级公路,水泥砼路面,工程总投资2720万元,其中有偿投资为银行贷款2000万元。该项目经省交通厅、财政厅、物价局川交公路(1996)343号文件批准按收费还贷公路,从1996年11月1日试行收取车辆通行费,经川交公路(1998)300号文件批准正式收费,收费期至2002年10月31日止,共计6年。经仁寿县审计局仁审发(2002)26号文件审计,截止到2002年10月20日,仁富路历年车辆通行费收入总计为2608.06万元,支出为2578.67万元,其中支付贷款利息1017.53万元,归还贷款本金797万元,尚欠银行贷款1203万元,鉴于眉山仁(寿)富(加)路尚有银行贷款未归还,经省交通厅、财政厅、物价局研究,同意仁(寿)富(加)路收费期限延长至2006年10月31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