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城市社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改革的意见
(锡政发[2002]312号)
各市(县)和各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决定》和国家计生委、
民政部、中国计生协《关于加快城市社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改革的意见》精神,全面推进我市社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改革,进一步提高城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水平,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推进城市社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改革的重要意义
人口与计划生育是城市社区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多年来,我市城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在稳定中发展、在改革中前进,为控制人口增长,提高人口素质,稳定低生育水平作出了积极的贡献。但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和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大量流动人口进入城市社区,企业转制、人户分离,许多“单位人”变为“社会人”,政府和企事业单位的一部分社会职能逐渐向社区转移,给城市特别是社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提出了新的课题。同时,社区居民对计划生育的服务需求不断增长,低生育水平下出生人口素质的提高、独生子女的教育培养、老龄人口的养老、育龄群众的生殖健康和青少年的性健康教育等人口问题也日益受到全社会的广泛关注。
加强社区建设给城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带来了新的机遇。抓住这个机遇,把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人口素质和居民的生活质量作为社区建设的一个重要目标,逐步建立起“单位以属地管理为主,人以现居住地管理为主”的社区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新体制。促进人口发展与社区建设良性互动,是城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综合改革的必然方向,也是实现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两个转变的重要举措。我们要充分认识推进城市社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改革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加大改革力度,进一步巩固和加强城市社区基础工作,增强社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服务功能,推进社区人口问题的综合治理,提高城市社区人口素质和居民的生活质量,全面提升城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水平。
二、明确城市社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改革的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