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西安市“十五”
地方病防治实施计划的通知
(市政发[2002]169号)
控制和消除地方病危害,是保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提高人口素质,加快经济发展的一件大事。多年来,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我市各有关部门和防治专业机构密切配合,协同作战,病区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坚持采取防治措施,使一大批患病群众的健康状况明显好转,地方病防治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但是,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我市还有一些地方病目前尚未得到根本治理,仍然危害着病区特别是贫困地区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影响着地方经济的发展,地方病防治任务依然十分艰巨。为此,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必须站在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切实加强对地方病防治工作的领导,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明确责任,强化措施,将地方病防治工作继续作为“惠民工程”抓紧抓好,确保实现全市地方病控制工作目标。
西安市人民政府
二00二年十一月十一日
西安市“十五”地方病防治实施计划
我市是地方病的多发区、重病区。“九五”期间,我市各级政府认真贯彻防病治病与脱贫致富相结合的方针,动员各部门协同作战,采取综合防治措施,使一大批病区群众得到有效防治,健康状况明显改善,多数地方病的发病得到基本控制。
一、防治现状
经过五年的努力,我市的碘盐供应合格率在95%以上,11个区县实现了国家消除碘缺乏病阶段目标,两个区县基本实现了国家消除碘缺乏病阶段目标。地方性氟中毒饮水型病区中29个自然村的73186人改饮了低氟水。大骨节病区普及了硒碘盐防治;手术治疗大骨节病30例,儿童发病率普遍下降,4个病区中有两个达到了基本控制标准。布鲁氏杆菌病采取以畜间免疫为主的综合防治措施,使布病一直处于基本控制水平。地方病防治工作的开展,有效地保护了群众健康,推动了病区经济发展。
地方病的发生和流行,主要是环境或自然疫源因素所致,不论采取什么措施,致病环境和条件不可能在短期内改变,甚至永远不可改变。目前,虽然多数地方病得到基本控制,但这种控制需要持久的工作机制和强有力的防治措施予以维持。我市的部分区县还有原盐冲击市场,全市甲状腺肿大率平均为9.54%,还有两个区县未实现消除碘缺乏病阶段目标;地方性氟中毒病区的41个自然村需要改水,中度以上的病区人口22149人;蓝田、临潼、周至、灞桥等区县还有2万例大骨节病现症病人,中小学生中仍有新发病例;布病疫情尚未得到根本控制,还有散发病例;少数区县地方病管理机构不够健全,没有专职人员;经费投入不足,实验室及检测仪器设备不能满足工作需要,有效的防治措施不能很好地落实。为了尽快改变这种现状,必须再打一个五年地方病防治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