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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物价局关于山东省烟台市高级技工学校出国留学外语培训班收费的复函

山东省物价局关于山东省烟台市高级技工
学校出国留学外语培训班收费的复函
(鲁价费函[2002]146号 二00二年十一月二十日)


烟台市高级技工学校:
  你校《烟台市高级技工学校关于学生出国留学有关费用的请示》(烟高技校[2002]61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你院引进外教,对出国留学学生进行英语强化训练,根据学校教学设施、培训特点及成本核算情况,同意对自愿参加出国留学外语培训的学员按每人每期(十个月)8000元的标准收取培训费。教材费据实收取。培训班要严格按制定的培训计划进行培训。收费专项用于学生外语培训相关费用开支,不得挪作他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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