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物价局、上海市信息化办公室关于同意
制定本市电子商务数字证书价格的通知
(沪价公[2002]038号 2002年11月21日)
上海市电子商务安全证书管理中心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以政府定价形式确定电子商务数字证书和相关服务价格的申请》收悉。根据《
上海市电子商务价格管理暂行办法(数字证书部分)》及你公司一年多来试运行情况,经研究,现就你公司在本市受理发放电子商务数字证书的有关价格问题通知如下:
一、为支持数字证书普及,促进信息化事业发展,本市电子商务数字证书的价格管理形式由政府定价改为政府指导价。
二、依据你公司运营成本和不同类型证书的市场需求状况等因素,现制定电子商务数字证书基准价(具体价格详见附表),你公司可在上下浮动20%的幅度内,确定具体执行价格。
三、新增数字证书可比照最近似的证书类型,由你公司制定试行价,试行期为一年,试行期结束后报市物价局正式定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