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物价局关于宜昌市建设工程
招投标交易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
(鄂价房服函[2002]101号 2002年11月18日)
宜昌市物价局:
你局《关于建设工程招投标服务收费标准的请示》(宜价服[2002]177号)悉。根据《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整顿和规范招投标收费的通知》(计价格[2002]520号)有关规定,经研究,同意宜昌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对入场招投标单位提供场地、技术资料服务时,可收取场地租赁费和技术资料服务费,具体标准批复如下:
一、场地租赁费标准:租用交易大厅每半天600元;租用评标室每半天400元。
二、技术资料服务费(包括资料的整理费用):建筑工程中标金额在100万元以下(含100万元)的,收费标准为500元;中标金额超过100万元,每增加100万元以内(含100万元)的,收费标准加收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