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物价局关于山东济南物业管理专修学院
委培建筑经济管理专业学业证书班收费标准的复函
(鲁价费函[2002]138号 二00二年十一月六日)
山东济南物业管理专修学院:
你院“关于大专委培班收费标准的请示”(鲁物院办[2002]11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你院根据企业需要,按照省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为济南一建集团总公司招收50名建筑经济管理专业委培学生。委培班面向社会从应届高中毕业生中自主招生,学制两年,教学着重培养专业知识与实践技能,颁发写实性学业证书。根据社会力量办学的有关规定和学院教学设施、实验实习条件的特点及办学成本情况,经研究,同意你院向建筑经济管理专业委培学生按每人每年10000元收取培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