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物价局关于对四川托普
信息技术职业学院学生收费标准的批复
(川价函[2002]167号 二00二年十一月十六日)
四川托普信息技术职业学院:你院《关于申报大专学历文凭教育的收费标准》的请示收悉。根据国家计委、财政部、教育部《关于2000年高等学校招生收费若干意见的通知》等文件规定,本着不以赢利为目的,按教育成本收费的原则,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大学专科学生学费6000元/生/年,实行公寓化管理的学生宿舍六人间1000元/生/年,四人间1200元/生/年。
二、除上述学费、住宿费及代管费外,学校不得以任何名目再加收其它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