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消防管理方面。冬防百日安全行动期间,各地要以政府或防火安全委员会的名义组织开展全方位的消防安全大检查。检查要以自查为主,采取单位自查、系统互查、重点抽查相结合的方法,省里在元旦、春节前适时组织督查检查。检查内容要以法律、规章制度的落实、火灾隐患的整改和从业人员的培训等为主。检查实行“谁检查、谁负责”的责任制。对检查发现的每一处安全隐患都要做到“四个明确”:即明确隐患的基本情况,明确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明确整改责任。尤其是对在去年以来专项整治中已被取缔的场所,要加大监管力度,彻底关死。对那些明停暗不停的场所,要采取强制措施,真正使其不再具备经营条件,严防死灰复燃;对没有及时申报补办有关消防审批手续的单位,公安消防部门要抓紧跟踪督促,限期办理,否则坚决依法责令其停产停业;对限期整改的火灾隐患,必须督促落实整改到位,逾期不整改的,要采取果断措施,坚决予以停产停业。举办大型活动要严格审批程序,坚持“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安全,并制定完善应急方案。重大活动应当有公安消防人员现场监督管理,确保活动安全。在森林防火方面加强对易燃区群众的防火安全教育,对重点防火地区和火源集中地点要指定专人负责,明确责任到人,看死盯牢,确保不发生大的火险。
(二)民爆器材和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方面。要组织足够力量,对所有民爆器材、烟花爆竹(含打火机等易燃易爆品)生产、销售、运输、储存、使用等单位开展全面的安全检查,特别是要对烟花爆竹传统生产地区、厂家逐个检查;坚决取缔非法生产经营行为,严厉打击涉爆违法犯罪;深挖非法生产民爆物品和烟花爆竹窝点,一经发现,坚决取缔,并追缴、销毁成品、半成品和设备;对涉爆的违法犯罪分子,依法从重从快从严惩处。进一步加强民爆器材和烟花爆竹的规范化管理,在烟花爆竹传统生产村继续推行“六统两分”的生产模式,实行一般工序和危险工序分离。销售烟花爆竹的摊点要统一规划,避开闹市。严格民爆器材管理制度,防止民爆器材非法流散,危害社会。
(三)交通管理方面。认真制定春运安全方案,做好春运安全准备工作。各级公安、交通、铁路、民航等部门要根据客流变化规律,提前做好运量预测工作。加强对参运车辆的安全检查,防止车船带病作业,督促各运输单位加强对运输设施的检查维修,确保车船、飞机及其他相关设施处于良好技术状态。对危险路段和事故多发点段要加强工程改造,完善标志标线和安全设施。加强对司乘人员和乘客安全教育,从源头上治理各种交通违章行为;督促各车站、机场严格“三品”检查,严禁易燃易爆品上车登机。加大道路巡逻执勤和查处各种违章的力度,对超载、超速、疲劳驾驶等违章行为,依照有关法规从重从严从快查处;对客车要实行逐车检查,发现超载等违章行为必须立即纠正;在雨雪恶劣天气及时封闭高速公路,控制事故多发点段上路车辆总量,确保交通安全。建立重大恶性交通事故源头管理责任追究制度。要制定预案,做好应急处置的各项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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