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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律师服务收费暂行规定

  3、解答有关法律咨询:
  (1)不涉及财产关系20-100元件;
  (2)涉及一般财产关系50-200元/件;
  (3)涉及商业财产关系l00-500元/件;
  二、律师办理一般刑事案件的:
  1、侦查阶段: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每次收取50-500元;代理起诉和控告,每件收取30-3000元;申请取保候审,每件收取l000元。
  2、审查起诉阶段:每件收取500-5000元;
  3、在审判阶段担任被告人辩护人的,每件收取1000-5000元;
  4、担任刑事案件自诉人代理人的,每件收取500-5000元;担任被害人代理人的,每件收取500-2000元;担任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代理人的,按本标准规定的律师代理民事诉讼案件收费标准酌减收费。
  办理重大、疑难刑事案件,可在不低于本条标准的基础上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收费。
  三、代理一般民事、经济诉讼或仲裁案件的:
  1、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每件收取1000-2000元:
  2、涉及财产关系的,根据争议标的,按下列分段计算后累加收取:
  争议标的 收费标准
  1万元以下500-2000元
  10001元至100000元以下 5%
  100001元至500000元部分 4%
  500001元至1000000元部分 3%
  100000l元至5000000元部分 2%
  500O00l元至10000000元部分 l%
  10000001元以上 0.5%
  律师办理劳动人事仲裁、商标专利。反倾销、反不正当竞争等不便于确定诉讼标的或不便于按诉讼标的计算的案件,可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酌情收取合理费用。
  四、律师代理行政案件的:
  1、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每件收取500-5000元;
  2、涉及财产关系的,按民事案件中涉及财产关系的规定收费;
  3、代理行政复议案件,挂行政诉讼收费标准酌减收取,如代理的行政复议案件比行政诉讼案件更为复杂,由律师事务所与当事人协商收费。
  五、律师代理各类案件申诉的:
  每件收取50-2000元,未办理一审而办理二审的,按一审标准收取,曾办理一审又办理二审的,按一审标准酌减收取;曾经代理仲裁的诉讼一,二审阶段按仲裁阶段标准酌减收取;执行案件,按照一审或二审的收费标准收取;发回重审的案件,按一审或二审标准酌减收取。
  第六条 其它:
  1、国务院审核确定的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律师事务所,收费标准的下限允许按前列各项标准下限的50%下浮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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