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实行政务公开制度。公开办事制度、办事程序、办事人员姓名、胸章编号,公布各部门的职责任务、投诉电话,设立举报箱,认真处理人民来信、来访,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七、认真贯彻《
会计法》和《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严格执行财务管理规定。严格依法收费,按时、足额上缴规费并及时结算往来款项, 财务报表上报及时,准确无误。有专门的会计人员。
八、办公自动化条件完善,档案管理规范有序,统计报表齐全、准确,上报及时;交通、通讯等技术装备健全,快速反应能力强,处理农机事故及时,能够切实维护和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九、站领导班子健全,团结,战斗力强。有独立院落或业务厅、内外业、微机、档案室齐全。站容站貌整洁、美观。
附件2:
山东省“文明监理、优质服务”示范窗口单位考核计分标准
一、执行上级有关农机安全生产的规定计500分,每违反一项,减500分。
二、规范农机监理执法计100分,违反执法程序,每人次减100分;证件不全,每人次减100分;着装不整齐,每人次减50分。
三、拖拉机(含联合收割机)发牌率、驾驶员发证率、检审率,每1%计2分,拖拉机发牌每千台、检验每千台、驾驶员发证每千人、审验每千人各加1分;脱粒机发牌率、检验率,每1%计1分。
四、业务报表及时,计50分,每缺一次减30分,每迟报一次减20分;业务报表准确,计50分,一次不准确减20分。事故报表及时,计50分,迟报一次减20分,缺报一次减30分;事故报表准确,计50分,一次不准确减10分。
五、积极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效果显著,《山东农机化》征订率或征订数列全省前列。按规定时间交齐杂志款,计20分,年底未交齐杂志款的,不计分;先进通讯站(组)加1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