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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边防(联防)委员会工作规范》的通知

  (一)认真贯彻党、国家和军队关于边防工作的方针政策及上级指示,积极完成联防工作中担负的任务。
  (二)密切军政、军警、军民关系,协调公安边防部门做好边民的包防工作,组织边民群众积极参加联防、联治、联管工作。
  (三)加强边防执勤,落实制度规定,严格边境管理,确保边境前沿地区良好的社会经济秩序。
  (四)结合担负的边防执勤任务,深入边境地区开展边防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增强边民的国防观念和边界意识。
  (五)落实边境对外交往制度,会同外事、公安边防部门,搞好与邻国边防部门的协调,妥善处理边境事务,共同维护良好的周边环境。
  (六)及时查明和掌握当面情况,适时修订完善应付突发事件的方案。打击对方的入侵、挑衅活动,维护国家安全;协同公安边防部门打击边境走私、偷渡等非法活动,维护边境稳定。
  (七)积极支援边疆经济建设,充分发挥部队在完成急难险重任务中的突击作用。
  第二十一条 公安边防部队职责。公安边防部队在边防(联防)工作中的主要职责是:
  (一)认真贯彻执行党、国家关于边防工作的方针政策、边防法规和上级指示,履行边防保卫职责。
  (二)依法履行边境管理职责,正确执行边防行政执法权。
  (三)组织武装警戒,协同边防部队打击入侵、挑衅之敌,维护国家安全。打击边境违法犯罪活动,维护边境地区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
  (四)依法对出入境人员、交通运输工具及载运货物实施边防检查,维护口岸正常秩序,确保国家主权和安全。
  (五)积极组织情报调研工作,及时准确掌握境内外敌社情动态。
  (六)协同边防有关单位、部门和边民群众搞好联防、联治、联管工作。
  (七)依法对沿边生产作业单位和人员进行管理,建立健全包防责任制。
  (八)协商有关单位和部门制定地方性边防法规,搞好边防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
  (九)积极参加边防委员会和办公室的工作,为做好联防工作出谋划策。

第四章 边防(联防)委员会工作制度

  第二十二条 办公制度
  边防(联防)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由边防(联防)委员会办公室工作人员承办,边防(联防)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办公室负责处理。
  办公时间由业务处(科)负责处理边防工作业务,其它时间由军区(军分区)作战值班室和人武部值班室受理边防情况。
  第二十三条 会议制度
  边防(联防)委员会全委会议,自治区一般每年召开一次,盟市、计划单列市、旗市、苏木乡镇一般每年召开一至二次。主要内容是:通报情况,分析形势,传达上级有关边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指示,总结部署工作,研究制定工作措施。
  边防(联防)委员会办公室例会,自治区每季召开一次,盟市、旗市、苏木乡镇原则上每季召开一至二次。主要内容是:研究讨论工作落实情况,协调解决有关问题。边防委员会办公室每年召开一至二次有下级边防(联防)委员会办公室主任或成员参加的会议,交流情况,协调和处理边防工作。
  第二十四条 情况通报制度
  边防(联防)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和成员,要将掌握的边防动态、当面情况、边境管理、涉外交往、口岸活动、边防设施建设和维护管理等重要活动情况,及时向边防(联防)委员会反映,由边防(联防)委员会办公室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定期或不定期地向边防(联防)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成员通报情况。情况通报应按保密规定实施。
  第二十五条 调查研究制度
  边防(联防)委员会要依据上级的指示和要求,从边防工作的实际出发,对辖区内的边防工作情况进行调查研究。通常自治区每年不少于一次,盟市每年不少于二次,旗市每年不少于三次,苏木乡镇每季一次。在边境地区出现重要情况、边防建设需作重大改进和加强等时节,都要及时组织调查研究,掌握情况,摸索规律,总结经验,向党委、政府、军事领导机关和上级提出建议,并及时进行检查、指导和帮助,查找问题,纠正错误,提出改进和加强工作的措施,推动边防工作的开展。
  第二十六条 资料档案制度
  资料档案是做好边防工作的依据。边防(联防)委员会办公室应建立健全各类边防工作资料,并分类归档,有序存放。边防(联防)委员会工作资料通常应包括6个方面:一是边防辖区的主要情况,包括辖区的主要边境行政区划、经济状况、边境生产作业点位、人员和设施分布情况,以及边界地形、交通、水源、气象等情况;二是各边管部门、单位的主要情况,包括边防部队、公安边防、民兵、主要执勤点的分布及工作措施等,以及边防(联防)委员会其他成员单位与边防工作相关的情况等;三是军警民联防情况,包括联防组织、联防方案、联防制度、联防实施情况,以及有关包防责任制的情况等;四是边境管理情况,包括上级关于边境管理的指示、规定,本级边境管理的措施和边防设施建设情况,边境重大事件的记载资料等;五是当面和社会情况,包括当面边防部署,人员、车辆、牲畜、飞行器活动情况,对方人员对我渗透、颠覆、分裂活动和走私、贩私情况,对方人员抓人、赶畜等非法越界情况,我方引发的涉外事件及边境社会治安情况等;六是边防(联防)委员会及其办公室活动情况,包括上级和本级边防(联防)委员会的有关文件资料,本级的会议纪要、会议记录,以及年度边防工作大事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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