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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边防(联防)委员会工作规范》的通知

  第五条 边防(联防)委员会的人员组成
  边防委员会由当地党、政、军领导及有关部门与驻地边防部队共同组成。通常,当地政府的主要领导任委员会主任,分管边防工作的其他军政领导和当地边防部队一名同级领导为副主任。党委机关的政法委、宣传部,政府机关的外事、公安、安全、监察、计划、经贸、财政、法制、建设、侨务、民委、广电、环保、工商、海关、口岸、交通和农、牧、林、水等与边防工作相关的部门,以及铁路、邮政、电信、法院、公安边防部队和当地军事领导机关司、政、后、装部门的一名领导为边防委员会成员。
  联防委员会由边境苏木乡镇党委书记或政府主要领导任主任,分管领导任副主任,政府有关人员、专职武装部部长,以及边境派出所所长、边防营(连)长、各嘎查(村、屯)主要领导及民兵应急分队队长为联防委员会成员。
  第六条 边防(联防)委员会办公室的设置和组成。边防(联防)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当地军事机关。自治区和盟市分别设在军区和军分区司令部,由参谋长或副参谋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边境计划单列市、边境旗市设在人民武装部,由部长或副部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苏木乡镇联防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武装部,武装部部长兼任办公室主任。旗(市)以上各级外事办公室、公安边防部队各一名领导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军区边防处、军分区侦察(作训)科、旗(市)人武部军事科和苏木乡镇武装部承办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并指定专兼职人员为边防(联防)委员会办公室的工作人员。边防(联防)委员会办公室办公费从本级边境事业补助费中调整解决。

第三章 职责

第一节 边防(联防)委员会工作人员职责

  第七条 边防(联防)委员会主任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边防工作的方针政策、边防法规及上级指示,领导辖区的边防工作。
  (二)审查本级边防建设工作计划和规划,确定边防建设的长远目标和近期目标。
  (三)组织边防(联防)委员会成员学习边防政策法规,分析研究边防工作形势,掌握边防情况,组织制定加强和改进边防工作的措施,并督促检查其落实。
  (四)组织协调指挥军警民处置边境突发事件和情况,组织联合执勤、联合清理整顿边境、联防演练、联合进行边防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联合开展边境社会治安管理等项日常边境管理活动,不断提高联防工作水平。
  (五)协调有关单位和部门,拟制边境管理地方性法规、细则或实施办法,并提请人大常委会或政府办公会议审议后发布施行。
  (六)组织开展边境管理包防责任制,负责同上级签署承包责任书、对下签署承包责任合同协议等。
  副主任协助主任工作,在主任临时离开岗位时,受主任委托代行主任职责。
  第八条 边防(联防)委员会成员职责
  (一)认真贯彻党和国家关于边防工作的方针政策、边防法规及上级指示,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开展边防工作。
  (二)了解掌握边境情况和辖区边防工作情况,积极参与边防政策法规学习和边防工作研究,及时提出改进和加强边防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三)根据边防(联防)委员会的工作部署,组织本单位或部门完成有关边防工作的任务。积极为边防工作提供服务和保障。
  (四)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制定与本部门工作相关的边防工作法规,并提请政府或人大常委会审议颁发。
  (五)积极参与边境管理,根据本单位工作特点,开展边境管理包防活动,维护边境稳定。
  第九条 边防(联防)委员会办公室主任职责
  (一)认真贯彻党和国家关于边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根据上级边防委员会和本级边防(联防)委员会领导的指示,组织协调有关单位和部门处理边防工作事宜,协调边防(联防)委员会成员单位的边防活动。
  (二)组织办公室人员收集、整理和汇综各边管部门提供的边防情况,并适时通报边防(联防)委员会成员或成员单位。
  (三)负责制定本级边防工作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措施、方案,经边防(联防)委员会领导审定后实施。
  (四)根据边防(联防)委员会和党、政、军领导的指示,组织好辖区的军警民联防工作,审查包防责任合同、协议,检查、督促、指导下级边防(联防)委员会及其办公室的工作,并及时将实施情况向边防(联防)委员会和党、政、军领导报告。
  (五)组织办公室人员筹备本级边防工作会议和边防(联防)委员会全委会议或联席会议;负责为上一级边防工作会议准备资料,提出建议;组织召集本级边防(联防)委员会办公室例会,召集下级边防(联防)委员会办公室人员参加的业务会议。
  (六)根据本级边防(联防)委员会领导的要求和成员单位的意见,依据上级指示,结合当地边防工作实际,协调边防委员会成员单位适时提出拟制地方性边防法规、细则和实施办法的草案,并及时提交当地人大常委会或政府审议、颁布和实施。
  (七)受理边防工作有关事项,负责处理日常边防业务,并根据上级指示和当地实际,及时向边防(联防)委员会主任、副主任或成员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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