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物价局关于沈阳总统大厦物业
管理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
(沈价发[2002]222号 2002年11月25日)
沈阳玛莉蓝国际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你单位《关于沈阳总统大厦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的请示报告》收悉。为保障大厦正常运营,给产权人和业主创造良好的办公经营环境,根据大厦的设施功能、服务内容及费用支出情况,经研究,现将沈阳总统大厦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批复如下:
一、物业管理收费标准,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32元。
二、地下停车场收费标准:
1、车位出租收费标准,双方协商议定;
2、临时存车收费标准,白天(早8时至晚8时)每台每小时5元,每超过一小时加收5元;夜间(晚8时至早8时)每台车40元。
三、物业管理服务内容主要包括:二十四小时保安巡逻、公共部位卫生清洁及垃圾清运、环境美化、公共设施设备维修养护、化粪池清掏清运、公共水电费、电梯运行及中央空调制冷制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