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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电子政务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

  第二阶段(2003年):基本完成全省政务内网和政务外网建设任务,初步形成互联互通、资源共享的全省电子政务网络平台;基本完成省、市两级政府门户网站整合工作,并初步形成新的运行机制;完成17个重点建设业务系统的横向互联和各部门纵向网络的整合;省级机关各部门基本建成内部办公网;着手实施人口、法人单位、自然资源和空间地理、宏观经济等四个基础数据库建设,并启动数据管理服务中心、网络管理服务中心和政府CA认证中心的建设。
  第三阶段(2004年-2005年):在政务网络互联的基础上,17个重点建设的业务系统在应用层面实现互联,为社会提供联动式服务;各级政府门户网站提供较为完善的应用性服务;数据资源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四个基础数据库开始为社会提供服务;政府部门之间基本实现无纸化传输,基本形成快捷、方便、可靠的电子政务运行服务体系。
  四、电子政务建设的保障措施
  (一)统一部署,加强领导。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必须坚持统一部署,协调推进。省成立电子政务建设协调指导小组,研究、协调全省电子政务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电子政务建设工作,明确责任机构,采取切实措施,加快建设步伐。
  (二)明确分工,各司其职。电子政务建设具体项目要按照国家和省基本建设项目审批程序审批,做好前期审议、可行性研究、采购招标、监理和验收工作。电子政务网络平台建设由电子政务建设协调指导小组牵头,组织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实施方案;业务系统、信息库和管理中心建设,由各部门按照省的统一部署分别组织实施。为保证电子政务建设的顺利进行,近期将根据国家的标准体系和安全规范要求,提出统一的地址、域名、路由、信任和授权体系、项目管理等方面的规范,为各地各部门的电子政务建设创造基础条件。
  (三)稳步推进,严禁重复建设。各地各部门要按照国家和省里的统一部署,加强领导,制定规划,积极稳妥地做好电子政务建设工作,特别是要加快信息资源开发和业务系统建设。电子政务建设要与城市信息化建设紧密结合,方便市民生活、工作和学习,增加网上业务,加强公共管理和服务。要加快整合各部门分散的业务系统和信息资源,建成或调整为与全省政务网络标准一致的政务统一网络平台。要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和现有网络平台条件,严禁重复建设。对具有共性的应用软件系统,实行全省统一研制,共享使用,防止低水平的重复开发。为积极稳妥地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将选择部分市、县(市)和部门进行试点,取得经验后在全省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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