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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电子政务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

  (二)建设和完善重点业务系统。为提高决策、监管和服务水平,逐步规范政府业务流程,维护社会稳定,加快完成国家统一要求的12个重要业务系统(即办公业务资源系统、宏观经济管理、社会保障、金关、金税、金卡、金财、金盾、金审、金农、金质、金水),并建设交通、工商、外经贸、教育、科技等5个业务系统工程。党的工作业务系统建设方案由省委办公厅研究确定。
  (三)规划和开发重要政务信息资源。为满足社会对政务信息资源的迫切需求,要根据国家政务信息资源建设专项规划,抓紧设计我省电子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与交换体系,加快启动人口基础信息库、法人单位基础信息库、自然资源和空间地理基础信息库、宏观经济数据库的建设。
  (四)建立政务信息公开制度,促进政府办事项目上网。各级政务部门要加快政务信息公开的步伐,并在内部业务网络化的基础上,积极开展对企业和公众的服务,逐步增加服务内容、扩大服务范围、提高服务质量。重点建设并整合省、市、县(市)三级政府门户网站,通过相互链接,形成统一的政府门户网站平台,促进政务公开、行政审批、投资环境、政府采购、登记注册、年度检验、社会保障、教育文化、环境保护、“防伪打假”、“扫黄打非”等服务。
  (五)建立电子政务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体系。要加快电子政务信息安全产品的研制与开发,逐步完善安全管理体制,建设全省电子政务CA认证中心,建立应急支援中心和数据灾难备份基地。
  (六)建立和完善电子政务运行保障体系。加快电子政务信息源建设步伐,建立分工合理、职责明确、标准统一的信息更新机制。建设省、市、县(市)三级数据管理服务中心和网络管理服务中心,除17个重点业务系统外,市、县(市)其他部门原则上不再建设专用的数据服务器,统一由数据和网络管理服务中心为各级政府机关提供统一的技术服务。
  (七)加强公务员信息化培训和考核。充分利用各级各类教育培训机构,有计划、有组织、分层次地开展公务员的电子政务知识与技能培训,制定考核标准和制度,争取用一年左右的时间,使全省各级政府公务员普遍接受一次计算机知识培训。
  三、电子政务建设的实施步骤
  2002-2005年,全省电子政务建设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2002年底前):根据国家和省的部署要求,各市和省级机关有关部门结合自身工作特点,在认真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订科学可行的总体技术方案,明确系统建设的目标、规模、主要功能、实施计划;在省委大院和省政府附近地区,选择50个左右省级党政机关进行网络互联试点,积累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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