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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电子政务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

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电子
政务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
(苏政办发[2002]126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江苏省电子政务建设指导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00二年十二月三日

  附件:

江苏省电子政务建设指导意见(2002-2005年)


  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对于应对加入世贸组织的挑战,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提高行政质量和效率,增强政府管理能力、决策能力和公共服务能力,加强社会监督,促进信息化带动工业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20世纪90年代以来,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我省各地、各部门共同努力,积极推进电子政务和办公自动化建设,积累了一定的工作基础,在规范行政审批工作、提高执法监管能力、促进政务公开透明、行政管理创新和为各项改革提供技术支持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从总体上看,全省电子政务建设尚处于起步阶段,还存在不少问题和薄弱环节,比较突出的是:整体规划滞后,网络建设各自为政,应用和服务领域窄,信息共享程度低,应用软件缺乏,公务员计算机使用水平亟待提高,等等。为切实解决这些问题,进一步做好全省电子政务建设工作,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关于我国电子政务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2)17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电子政务建设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全省电子政务建设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适应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对政务工作的要求,转变政府职能,加强各级政府对公共事务的有效管理,更好地服务人民群众;以需求为导向,以应用促发展,通过积极推广和应用信息技术,增强政府工作的科学性、协调性和民主性,全面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加快建设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政府,为富民强省、率先基本实现现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持。
  根据这一指导思想,全省电子政务建设要坚持以下基本原则:
  (一)统一规划,有序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必须按照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和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制定总体规划,避免重复建设,防止各自为政。要正确处理上下左右的关系,明确各自的建设目标和重点,充分发挥各方面的积极性,确保互联互通,资源共享。要按照全省统一的建设进度要求,分层推进,分步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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