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城市社区管理的通知
(湘政办发[2002]56号)
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为了更好地发挥社区管理在城市管理中的重要作用,促进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就加强城市社区管理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加强城市社区管理的重要意义
推进社区建设是党中央、国务院在全国城市大力推行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加强城市社区管理是加强城市管理、实现我省城市化目标的重要基础性工作,是提升城市文明、优化经济环境、提高居民生活水平、实现城市基层长治久安的重要措施。社区是城市的细胞,是城市工作的落脚点,只有加强城市社区管理,城市管理才会有坚实的基础。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城市社区管理的重要性,切实做好城市社区管理工作。
二、加强城市社区管理的基本原则和思路
加强城市社区管理的基本原则:(1)以人为本、服务居民。坚持以不断满足社区居民的社会需求,提高居民生活质量和文明程度为宗旨,把服务社区居民作为社区建设的根本出发点。(2)资源共享、共驻共建。充分调动社区内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组织等一切力量广泛参与社区建设,最大限度地实现社区资源共有、共享,营造共驻社区、共建社区的良好氛围。(3)责权统一、管理有序。改革城市基层社会管理体制,建立健全社区组织,明确社区组织的职责和权利,改进社区的管理与服务,增强社区的凝聚力。(4)扩大民主、居民自治。坚持按地域性、认同感等社区构成要素科学合理地划分社区;在社区内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逐步实现社区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发展、自我监督。加强城市社区管理工作的基本思路:在城市人口的管理上,由过去的以户籍所在地管理为主,转变为以居住地管理为主;在社会事务的管理方式上,由过去的条块结合、条条管理为主,转变为条块结合、块块管理为主;在社会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的管理手段上,由过去的行政化管理为主,转变为社区居民依法自治、民主管理为主;在社区资源的利用上,由过去的以机关企事业单位内部使用为主,转变为以社区共享为主。在实现上述四个转变的过程中,推动政府职能转变,逐步实现“权随责走,费随事转”,做到“人员配置到社区、工作重心到社区、服务承诺到社区、工作经费到社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