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物价局关于对血液净化治疗收费标准的通知
(济价费字[2002]299号 2002年12月9日)
济南市中心医院:
你院《关于收取血液净化治疗费的请示》(济中心院字[2002]65号)收悉。根据山东省物价局、卫生厅、财政厅《关于山东省新增医疗项目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鲁价涉字[1990]262号)的有关精神和要求,经研究,现通知如下:
一、首次血液滤过:1200元/次
二、持续性静脉血液滤过:200元/小时
三、血液(透析)滤过:800元/次
四、腹膜透析腹腔拔管术:400元/次
五、自动腹透机治疗费:200元/天
六、血液透析灌流Y-60:2200元/次
七、血液透析灌流Y-100:2500元/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