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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今冬明春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

  二、深入开展今冬明春消防安全大检查活动,大力整治重大火灾隐患
  今冬明春的消防安全大检查活动自12月1日起至明年3月底结束。检查整治的重点是:宾馆、饭店、商场、市场、影剧院、文化娱乐等公众聚集场所;生产、储存、经营、使用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场所。检查整治的主要内容是:用火、用电、用气消防安全以及消防安全组织、责任和管理制度、安全疏散出口及消防通道、水源、消防器材、设备和设施、应急疏散照明、指示标志及预案等。各级政府、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结合本地区、本行业的特点和实际,在全面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整治的基础上,狠抓重点,把检查整治工作做深做细并真正落到实处。通过检查整治,依法采取责令停产停业整改等坚决措施,进一步消除重大火灾隐患,坚决取缔非法从事油品生产、一次性打火机生产的作坊和场所,禁止槽车分装液化石油气,禁止在公共餐饮营业场所使用瓶装液化气,严防重大、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同时,对公众聚集场所专项治理期间由市上挂号督办而至今仍未整改的西安友谊集团公司、西安秋林公司、长发祥大楼、陕西文物大厦、西安太白商业大厦、世纪金花股份有限公司、人人乐购物广场、城隍庙商场、西安市体育馆、丹尼尔商城、陕西人和工业品市场、西安秋林公司吉祥商夏、西安国贸物业发展有限公司等单位存在的重大火灾隐患,由所在区县人民政府及主管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亲自负责,亲自协调解决有关问题,组织有关部门、单位研究整改方案和措施,务必在春节前加以整改。
  三、全面落实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大力开展社区消防安全工作
  在今冬明春期间,各区县、各行业主管部门、各单位要进一步广泛深入地宣传贯彻公安部第61号令发布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树立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主体意识,全面落实消防安全管理的责任和措施,推动冬春消防安全工作的深入开展。要大力推进社区消防建设工作,把消防安全作为社区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创建文明社区考核的重要指标,结合社区治安综合治理和警务进社区工作,加强社区消防安全工作,积极探索社区消防安全管理途径,逐步建立和完善社区消防安全管理机制。要广泛开展社区消防宣传活动,采取多种形式向社区居民广泛普及消防法律法规以及用火、用电、用气防火安全和灭火逃生常识,增强社区居民消防安全意识。要组织有关方面和专门力量对社区的消防安全进行全面检查,解决堵塞消防通道、电气线路老化、违章乱搭乱建等消防安全问题,完善社区的消防设施,提高社区防范和抗御火灾的整体能力。
  四、大力开展冬季消防安全宣传活动,进一步增强全民消防安全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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