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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今冬明春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
今冬明春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
(市政办发[2002]235号)


  今年我市的消防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各级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及企事业单位认真落实《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并深入开展了公众聚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互联网经营服务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活动,消除了一大批火灾隐患,有效防止了重特大及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1至10月份,全市共发生火灾1443起,死6人,伤7人,直接财产损失117万元。与去年同比火灾次数上升了49.4%,死亡人数上升了50%,受伤人数下降了50%,直接财产损失下降了25.1%,火灾形势总体平稳。但是,今年以来,我市曾数次发生易燃易爆场所一般火灾事故,特别是进入冬季以后,用火、用电、用气大量增加,引发火灾的因素大量增多,极易发生火灾事故。为了严防火灾事故的发生,现就切实做好今冬明春消防安全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高度重视消防安全工作
  党的十六大精神核心就是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消防安全事关经济建设,事关社会稳定,事关人民群众安居乐业,认真做好消防安全工作,严防火灾事故发生,创造良好的社会消防安全环境,是代表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具体体现,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保障。各区县政府、市级各行业主管部门以及各级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领会、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从认真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政治高度,充分认识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意义,要以对党、对国家、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做好今冬明春消防安全工作。为此,市政府决定成立今冬明春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以加强对今冬明春消防安全工作的组织、协调和领导。副市长陈宝根任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毋晖任副组长,市公安局、安监局、商贸委、市政委、文化局、旅游局、教育局、卫生局等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公安消防支队,主任由市公安局副局长马中林担任,副主任由市公安消防支队支队长李富忠、政委傅春贤担任。各区县政府、各行业主管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加强组织领导,确定本区县、本部门今冬明春消防安全工作的目标、任务和重点,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和措施,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迅速开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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