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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处置突发性事故、事件组织系统、工作网络及值班工作流程的通知

  (3)负责事发现场的会议记录、起草有关会议纪要和报告;
  (4)负责事故、事件的立案和侦破;
  (5)负责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安全保卫组
  由市公安局、市安监局、市劳动局等有关部门组成,市公安局牵头负责。
  (1)负责事发现场面上的治安管理和车辆、道路的交通疏导工作;
  (2)负责现场指挥部和领导同志的安全保卫工作;
  (3)负责事故、事件现场的警戒保卫工作;
  (4)负责事故的鉴定和上报;
  (5)负责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3、医疗救护组
  由市卫生局、市药监局、市政公用局等部门组成,市卫生局牵头负责。
  (1)负责事故、事件发生后的医疗救护工作;
  (2)负责各类急救药品和医疗器械的调配;
  (3)负责协调省属、部队医院的救治;
  (4)负责事发现场的疫情防治;
  (5)负责救治伤员和伤者家属的车辆保障;
  (6)负责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4、新闻宣传组
  由市委办公厅、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等有关部门组成,市委宣传部牵头负责。
  (1)负责事故、事件的新闻发布工作;
  (2)负责报导事故、事件新闻的审核和把关;
  (3)负责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5、后勤保障组
  由市级机关管理局、市民政局、市政公用局、市商贸局、军分区司令部等单位组成,市级机关管理局牵头负责。
  (1)负责现场所需物资的供应和调度;
  (2)负责车辆的保障和安排;
  (3)负责现场工作人员生活服务和后勤保障;
  (4)负责事故、事件的伤亡人员的善后和家属抚恤工作;
  (5)负责联系、调动部队工作;
  (6)负责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附件:
  1、市政府办公厅突发性事件、事故处置工作网络
  2、南京市各类事故、事件处置工作组织系统
  3、市政府办公厅值班及处理突发性事件、事故工作流程图
  4、关于处理突发性事故、事件的工作细则

                               二00二年十二月四日

  附件四

关于处理突发性事故、事件的工作细则


  为迅速有效地处理发生在我市行政区域内的各种突发性事故、事件,保障我市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的顺利进行,维护人民群众正常的生活和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工作秩序,保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南京市行政机关值班工作规范》制定本细则。
  一、突发性事故、事件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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