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联络、协调与外省市驻甘肃办事处及甘肃省政府驻外办事机构的经济技术协作工作。
(十)组织、协调各市、自治州经协办各部门、各行业、企业间开展多种形式的经济技术合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深化企业改革,加强企业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增强服务实力。
(十一)承办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省经济协作办公室设置4个职能处。
(一)综合处
综合协调机关的重要政务、事务;负责会议组织、文电处理、秘书事务、档案管理、提案、信访、保密等项工作;负责机关和本系统人事、劳动工资工作及职称评聘、出国政审、干部、职工培训工作;负责机关和本系统职工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作;负责退休职工的管理工作;负责财务、总务、财产的管理和接待、车辆管理调度等工作。
(二)经济技术协作处
负责编制全省经协系统年度计划和中长期经济技术协作规划,指导经济技术协作的执行;承办经济技术协作项目的可行性研究,负责重点项目的考察论证、跟踪、督促、协调服务,协助有关部门搞好重点项目的招商引资、签约、报批等工作;组织建立省内、省际间、区域间和国际间经济技术协作项目库,开展多种形式的经济技术协作,协同信息联络处加强经济技术协作信息搜集、研究和利用;编制、汇总全省经济技术协作统计报表,报送国家经贸委、省政府及有关部门。
(三)投资服务处
负责协调对省外投资者在我省设立的独资、合资、合作企业的服务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同内联企业的联系和调研,有针对性地做好政策服务、考察服务、信息咨询服务、投诉服务、诉讼服务等跟踪服务;组织内联企业同省内其他企业的全方位联系和合作交流,推动再投资、再合作,巩固和扩大招商引资成果;积极开拓发展会展经济,组织省内各类企业到省外参加各种经济技术交流节会,组织参展,推介本省优秀产品,扩大本地产品的知名度,适时组织举办各类中小型产品推介展览、展销会。
(四)信息联络处
负责省内外经济技术协作的联络、信息交流与咨询工作;建立健全全省、市(州)、县三级经济技术协作信息网络,并与全国经济技术合作信息网络中心联网,开展网上招商引资;负责西北五省区党政主要领导联席会议,黄河经济协作区省区负责人联席会议甘肃方的承办事项的贯彻落实;承办西北五省区经济发展协调的日常联络工作;承办“西部论坛”甘肃方的有关工作;负责调研经济技术协作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拟定经济技术协作方面的政策法规;主办《甘肃经协》内部刊物;联络、协调省政府驻外办事机构与省内外的经济技术协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