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沈阳市物价局关于沈阳粮食批发市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

沈阳市物价局关于沈阳粮食批发市场物业
管理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
(沈价发[2002]241号 2002年12月16日)


沈阳佳农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办理物业公司收费许可证的申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沈阳佳农物业管理收费暂按使用面积每平方米每月13.00元的标准执行,试行期自2002年12月25日起,试行一年,届时重新核定。
  物业管理服务内容主要包括:二十四小时保安巡逻、公共卫生清洁及垃圾清运、公共设施设备维护和公共水电费等服务。
  物业管理收费实行明码标价,并接受监督查询。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