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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岛市促进技术创新城市专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岛市促进技术
创新城市专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青政办发[2002]93号)


各区、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青岛市促进技术创新城市专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组织实施。

                               二00二年十二月十一日

青岛市促进技术创新城市专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为适应我国加入WTO的需要,充分发挥专利工作对促进技术创新、推动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作用,切实做好本市的城市专利试点工作,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促进技术创新城市专利试点工作导则(修订)>的通知》(国知发管字(2002)64号)精神,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围绕全市经济、科技工作的中心,以建立和完善知识产权法规、制度为基础,营造有利于技术创新的法制环境;以加大投入力度、运用激励机制、建立科学的知识产权评价指标体系和考核制度为手段,促进知识产权与科技、经济、贸易的紧密结合;以强化知识产权管理、加大执法力度为着力点,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秩序;以提高知识产权的数量和质量为主攻方向,培育形成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产业。实施专利战略,推动制度创新和技术创新,全面提高技术创新能力和综合竞争力,促进全市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二、总体目标
  (一)建立较为完善的专利工作政策法规体系。根据我国加入WTO后新形势对专利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围绕推动技术创新、促进经济发展的中心任务,着力研究制订、完善有关专利工作的政策、法规和规章,创造有利于保护知识产权、促进技术创新的政策法制环境。
  (二)把专利工作纳入科技创新的全过程,使之成为创新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在专利申请量、专利授权量上取得新的突破。“十五”期间,全市专利年申请量年均增长20%以上,发明专利和国外专利年申请量有较大增长;“十五”末,专利申请和授权总量分别达到25000件和15000件;专利申请量和授权量居全省前列。
  (三)加大专利技术成果转化力度,促进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产业化,引导、推动和扶持一批依靠专利技术产业化实现发展的企业。“十五”期间,全市重点实施20个以上年产值超过千万元的专利项目,培植10家以上年产值超过亿元的专利工作示范企业;全市专利实施率达到50%以上,实施专利技术的产值达到500亿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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