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农业局农民
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市政办发[2002]245号 2002年12月18日)
市农业局《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组织实施。
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试点工作是我市推进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发展和完善社会化服务体系的一项重要工作。实践证明建立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能够有效地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为农民提供产前、产中、产后系列化服务加快农业产业化进程壮大集体经济强化农村社会化服务促进集体所有制实现形式多样化是加快农业实现“两个根本转变”的必由之路。因此各区县、各部门对试点工作务必给予高度重视和支持特别是试点区县和乡镇政府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安排部署搞好调研、指导及时帮助解决试点过程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要协调各有关部门大力支持搞好服务为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建立和发展创造宽松环境切实保证试点工作的顺利进行。
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西安市农业局 2002年12月8日)
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是农民按照自愿原则自行组成的“民办、民管、民受益”的经济协作组织。其运营原则是以为会员服务为宗旨以市场为导向以发展农村经济为目的以农户家庭经营为基础围绕推行农业产业化经营实行劳动力、资金、技术、生产、加工、贮运、供销互助合作。按照农业部和省农业厅的安排部署我市从2002年9月至2003年9月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试点工作试点主要在户县、灞桥、临潼三个县区进行同时可辐射到全市其他区县。
一、试点的指导思想、范围及方法步骤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坚持“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在稳定和完善家庭承包和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的基础上采取股份制或股份合作制的形式围绕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和推进主导产业实施产业化经营的要求以增加农民收入为基本目标组建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为农民提供产前、产中、产后系列化服务在组建和服务的实践中探索发展规律建设有中国特色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网络加快农业产业化步伐促进我市农业经济实现“两个根本性转变”,为我市农业“建强、创佳、争领先”做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