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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印发《关于加强安徽省省级高等学校重点实验室建设的意见》的通知

  三、 加强科研规划建设,制订、完善重点实验室中长期科研发展规划
  重点实验室必须制订中长期科研建设发展规划。明确科研建设目标和发展方向,突出特色,强化优势,保持科技创新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科研发展规划的内容应包括:实验室基本定位、建设目标与发展水平,主要研究方向、特色与国内外发展概况,队伍建设与人才培养,联合与开放的设想,仪器设备与设施建设,建设规模与经费预算,组织机构与管理,配套与支撑条件等。中长期科研建设发展规划由各省级重点实验室提出,重点实验室学术委员会论证,经依托院校审批,报省教育厅备案。
  四、 加强机制创新,实行"开放、流动、联合、竞争"的运行机制
  机制创新的核心与关键是促进优势科技资源的整合与融合,重点实验室应该实行开放、流动、联合、竞争的运行机制。"开放"就是要解放思想,打破封闭,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加速与国内外接轨,吸取全人类的成果为我所用,为不同领域的科学家提供自由探索的平台。"流动"就是要创造条件,积极接纳国内外访问学者,充分发挥科研人员的积极性和学术专长,定期选聘,竞争上岗,做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联合"就是要在学科发展上加强综合集成,多学科相互渗透,在科研方式上博采众长,不仅要实行校内的课题、学科联合,而且要进行跨地区、跨部门、跨单位以至国际合作与学术交流。"竞争"就是要主动适应市场机制的发展要求,强化竞争意识,积极参与国际国内竞争,力争在国内外相关学科领域占有一席之地。
  五、 切实加强省级高校重点实验室的组织建设,建立健全学术委员会领导下的实验室管理委员会主任负责制
  各重点实验室必须设立独立的学术委员会,成为实验室的学术领导机构,主要职责是指导实验室的研究方向与目标、实验室中长期科研建设发展规划,审定实验室开放课题年度计划、审定实验室重点仪器设备购置计划、指导实验室主任的工作、组织成果评价等。学术委员会成员应当主要聘请国内外知名学者担任,本校的科学家不应超过二分之一,学术委员会主任应当聘任知名学者担任。建立学术委员会例会制度,学术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专题研究重点实验室建设和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实验室管理委员会具体负责重点实验室科研发展规划、年度计划的制定和实施,负责重点实验室科研和管理工作的组织与协调。学术委员会的组成与实验室主任的聘任由依托院校负责,报省教育厅备案。学术委员会主任和实验室主任不能由同一人担任。各省级重点实验室原则上应确定一名专职副主任,专职副主任应当通晓实验室的管理业务,协助实验室主任做好日常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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