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印发《关于加强安徽省省级高等学校
重点实验室建设的意见》的通知
(教科技[2003]001号)
各高等学校:
为进一步深化高校科技体制的改革,促进教育与科技、经济的紧密结合,提高基础研究水平,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加强我省高等学校的学科学位建设和高层次人才的培养,省教育厅、财政厅研究制定了《关于加强安徽省省级高等学校重点实验室建设的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根据学校实际认真研究并贯彻执行。
有关省级高等学校重点实验室申报和审批具体事宜,我们将另文布置。
二00二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附件:
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加强安徽省
省级高等学校重点实验室建设的意见
为适应经济、科技、高等教育发展的需要,做好科学技术的储备和应用,加强基础性研究和高新技术领域的探索,培养和稳定优秀的科技人才,进一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经研究决定,在我省高等学校中有重点、有步骤地建设一批省级重点实验室。现对重点实验室建设提出以下意见:
一、 提高认识,明确省级高校重点实验室的定位、功能和建设目标
省级高校重点实验室应当是高水平的科学研究中心,是与学科建设紧密结合的科技创新基地。必须有稳定、明确、具有优势的研究方向,有站在科技发展前沿、符合科技发展趋势和市场需求高层次的科研目标,有攀登科学高峰,解决国家、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重大科学技术问题的能力。实验室除开展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之外,着重开展应用开发研究,解决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科学和技术问题。
省级重点实验室的建设目标是,逐步建设成为我省高校科学研究中心、高层次人才培养中心、学术交流中心以及将高新技术扩散到生产领域的辐射中心,凝聚和造就一批优势明显的研究团队,搭建一批坚实的科技创新平台,提高高校的科技创新水平和竞争能力,为教师和科研人员营造较好的科研环境和实验条件。
二、申报省级高校重点实验室的基本条件
省级重点实验室主要研究领域属学校优先发展的学科领域并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相符,鼓励建立新兴交叉学科和多学科综合研究的实验室;实验室应有数个重点学科支撑,并具有一定的实验条件和工作基础,有明确的学术思想、研究方向及正派的学风,有明确的近、中、远期研究目标;学术带头人的学术造诣深,有培养博士生或多名硕士生的经验,学风正派,能团结人,实验室有管理能力强的领导班子以及结构比较合理的研究、技术队伍;具备较先进的实验装备和相对集中的较大规模的研究场所,包括研究室、实验室、资料室、学术报告室等;依托的高等学校具有能够保证重点实验室开展工作需要的基本技术支撑条件、后勤保障条件和学术活动条件,并能筹措一定经费予以匹配,支持实验室建设;有科学、合理的中长期科研建设发展规划和健全的管理规章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