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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税务审计工作的通知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外商
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税务审计工作的通知
(鲁国税函[2002]566号)


各市国家税务局(不发青岛):
  国家税务总局制定的《涉外税务审计规程》(以下简称《审计规程》)实施以来,全省各级国税机关按照总局和省局的要求,积极开展了对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的税务审计工作,取得了明显成绩。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及实施细则,进一步提升审计人员的审计水平,提高审计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充分发挥《审计规程》的作用,现就进一步做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税务审计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大审计工作力度
  《审计规程》是国家税务总局根据入世以后涉外税收管理的状况,加强和规范对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进行涉税检查的重要举措,是依法治税思想在涉外税收工作中的具体体现。各地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强化措施,切实重视审计工作。各级国税机关要按照总局、省局的要求加强审计队伍建设,重点抓好对大中型企业的直接审计;要把《审计规程》作为对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日常检查的一种重要手段,规范运用,抓好落实,促进管理,保证国家税收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
  二、结合实际,积极发挥《审计规程》的作用
  《审计规程》立足于规范、立足于监控,提供了不同的审计技术和审计方法。各地应本着“规范程序、提高效率、灵活运用“的原则,因地制宜,因企业而异,根据重点税源和中、小型企业的不同情况,制定不同的审计审计方案,进行不同的审计,切实发挥《审计规程》工具箱的作用,灵活实施税务审计,着重提高审计工作的水平和效率。要通过对纳税人涉税问题的审计,找出日常税收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和漏洞,发现政策执行方面存在的不足,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和举措,促进内部管理,保证各项政策落实到位;要通过税务审计加强对企业生产经营情况的监控,增强服务意识,帮助企业提高财务管理和内控管理水平,提高纳税人依法纳税的自觉性;要通过税务审计堵塞税收漏洞,发掘偷、逃、骗税线索,为强力打击偷、逃、骗税行为提供案源支持,维护国家利益;要通过税务审计寻找纳税人关联交易中的避税疑点,为反避税工作做好前期准备。
  各地要在总结审计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审计技术的科技含量,提高计算机应用水平。要按照一体化的要求,有针对性地开发有关程序、软件,减少手工劳动,节省税收成本,提高审计效率。
  三、认真分析,扎实做好审计选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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