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物价局关于陕西省新安中心医院特需病房收费标准的批复
(市价费发[2002]305号 二00二年十二月十一日)
陕西省新安中心医院:
你院《关于申请设立特需病房的报告》(陕新医院字[2002]28号)收悉。根据陕西省物价局、陕西省卫生厅《关于非盈利医疗机构开设特需病房有关问题的通知》(陕价费发[2002]02号)文件精神,在对你医院实地审核的基础上,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各特需病房收费标准:
单人间:面积24平方米,内设空调、沙发、饮水机、茶几、衣柜、卫生间、电热水器、传呼对讲系统。拟定每房每日100元。
双人间:面积28平方米,内设空调、彩电、沙发、饮水机、茶几、衣柜、电话、卫生间、传呼对讲系统。拟定每床每日60元。
二套间:面积42平方米,内设空调、床头柜、彩电、电话、衣柜、沙发、写字台、茶几、卫生间、电淋浴器、传呼对讲系统。拟定每套每日200元。
二、请你院严格执行《陕西省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管理暂行办法》,切实加强管理,保证质量,服务到位。若达不到服务要求或配置部分设施不能正常使用的,应按规定标准的80%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