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物价局关于西安市第八医院特需病房收费标准的批复
(市价费发[2002]323号 二00二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西安市第八医院:
你院《关于申请开设特需病房的请示》(市八医字(2002)11号)收悉。根据陕西省物价局、省卫生厅《关于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开设特需病房有关问题的通知》(陕价费发(2002)102号)文件精神,在对你医院实地审核的基础上,批复如下:
一、各特需病房收费标准:
单人间:面积22平方米,内设空调、衣柜、彩电、卫生间、床头柜、电话、高级防滑地面砖、不锈钢病床、茶几、台灯、紫外线消毒灯、传呼对讲系统。拟定每房每日100元。
双人间:面积22平方米,内设空调、衣柜、彩电、卫生间、床头柜、电话、高级防滑地面砖、不锈钢病床、茶几、台灯、紫外线消毒灯、传呼对讲系统。拟定每床每日60元。
二套间:面积42平方米,内设空调、衣柜、彩电、卫生间、床头柜、电话、高级防滑地面砖、不锈钢单摇病床、茶几、台灯、紫外线消毒灯、沙发、写字台、衣柜、传呼对讲系统。拟定每房每日280元。
二、请你院严格执行《陕西省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管理暂行办法》,切实加强管理,保证质量,服务到位,若达不到服务要求或配置部分设施不能正常使用的,应按规定标准的80%收费。